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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董事长陈进行:煤电应为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“让路”

2017-03    来源: A+

  北京3月11日电 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董事长陈进行11日呼吁,煤电应为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“让路”,并防止地方以“低电价”变相吸引和鼓励高耗能产业。

  陈进行说,近年来,中国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高,2016年底中国人均发电装机约1.19千瓦,人均用电量约4190千瓦时,都超过世界平均水平。

资料图 新疆达坂城一处风力发电厂。发 孙自法 摄 资料图 新疆达坂城一处风力发电厂。发 孙自法 摄

  此外,2016年底中国风电装机1.49亿千瓦,太阳能发电装机0.77亿千瓦,均居世界第一位,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从2010年的27%提高到2016年的36%,电源结构也持续优化。

  不过他提醒说,在发展中,一些问题逐步显现: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日益突出;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多重瓶颈,特别是2016年弃风、弃光和弃水电量超过1100亿千瓦时;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不足,调度运行和调峰成本补偿机制不健全。

  为此陈进行建议,煤电应为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“让路”。风电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快速发展,必然挤占传统煤电市场空间,煤电应主动为可再生能源发展“让路”,在政策上优先支持新能源上网。

  他认为,煤电应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“托底”。可再生能源装机越多,就需要越多的“托底”机组。与抽水蓄能、气电、储能相比,煤电经灵活性改造后是中国当前技术条件下最经济可靠的调峰电源,应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“托底”机组。

  陈进行还呼吁,要切实消除地方过度干预电力交易和市场不规范问题,防止地方以“低电价”变相吸引和鼓励高耗能产业,成为国家调结构促转型的“绊脚石”。

  他指出,当前,电力交易受地方有关部门行政干预的问题较为严重,一些地方借着“新电改”,形成了带有浓厚地方色彩的交易规则。一些地方为了维持当地经济增长,不惜强制干预电力市场,面向当地高耗能企业大幅降电价。

  “这些做法与电力体制改革初衷不符,不仅影响了电力市场培育,更不利于节能降耗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”陈进行说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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